2016 TIDF日日談:《無知時刻》延伸座談──重演與重現

活動日期:2016.05.07

活動地點:新光影城2廳

主持人:TIDF活動統籌吳凡

講者:哥本哈根國際紀錄片影展選片人Mads MIKKELSEN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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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凡:

這次的講者是哥本哈根紀錄片影展選片人,哥本哈根紀錄片影展的特色為放映許多混種跟實驗性的紀錄片。而《無知時刻》主要是希望利用「重演」去探討過去的紀錄片「重現」的方式。

 

Mads MIKKELSEN

感謝有機會能夠探討紀錄片《無知時刻》的重演方式;兩個月前導演也曾與我聊過《無知時刻》,希望今天能夠「重演」導演的訪談。

我會如此著迷重演技法是因為「重演」這樣的表現方式是與紀錄片有牴觸的。一般認知的紀錄片是未經安排的、臨時性的紀錄方式,紀錄片是以旁觀者的角度如實的紀錄現況,紀錄片追求的是真實,但其實這些只是存在於眾多類型的紀錄片中的一種拍攝手法而已。

有別於一般紀錄片,「重構」是重新建構場景;「重演」是重新架構整個故事。重演並非新的技法,早期的紀錄片便有此拍攝方式,例如許多歷史紀錄片即是用此手法呈現該時代的日常生活等變化,近幾年的電影也用許多重演的手法,製成一種「混血」的電影。

關於「重演」有許多爭議,有影評人說重演失去許多真實的邏輯性,與現實有所脫離且並非根據於現實,對於此評論,我認為這個說法只限於失敗的重演影片。導演藉由《無知時刻》讓我們思考許多重要議題,如電影用重演是否失去紀錄片的意義?使用這樣的技法是否是在真實與虛構之間做一個模糊的融合?

我個人的想法有三:第一,不會有「真正中立客觀」的紀錄片。以「重演」這樣的方式來表現紀錄片並無孰優孰劣,並非重演就無法帶給觀眾真實,而是所有的紀錄片都是為了追求真實而盡力著。如《無知時刻》中,導演帶大家回到他悲慘的過去,他不只是給大家帶來真相,甚至是為過去他所造成的傷害尋求一種原諒與救贖。常見的紀錄片手法多是用訪談的方式,讓當事人說明當時的情形,但訪談就能呈現真實嗎?不一定,有時訪談可能才是最不自然的方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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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,重演的結果可能是未知的。如當時試鏡,最後竟然讓當時攻擊他的警察也一起加入了事件的拍攝,整個拍攝情況,一部份是他能控制的,另一部份則否,所以這又回歸到紀錄片的本質,紀錄片記錄的是過程。就如同片名《無知時刻》的「無知」是否也就代表著導演無法預知的結果?警察的加入,讓整部電影變得非常有魅力,整部呈現了兩個角度,導演與警察,這也代表對於歷史的重演,我們需要用更多、更複雜的角度去看待。

歷史需要如實的被記錄下來,但紀錄者總還是會被當時的時代觀點所限制,這也點到紀錄片工作者最弔詭的情況,他們必須保證他們的說法是一致的,就連紀錄片影評人也無法得到一致的見解,認為「重演」是紀錄片拍攝的一種,因為臨演有時也會無法適應鏡頭的狀況,導致沒有過多表現的演出,但反而能呈現人物最真實的一面,這或許也是「重演」的一種特色。紀錄片牽涉到了拍攝者與被攝者的不平等關係,而重演強化了紀錄片此一特色,這也是重演特別吸引我的地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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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,照樣的拍攝方式呈現了重現記憶的道德問題。導演用重演的方式再次提醒我們,不論是電影還是紀錄片,都無法呈現「最完整的真實」,拍攝後的特效與剪輯亦是無可避免,但相同的都是為了要盡力的呈現真實。重演也帶給我們思考,這樣的方式是否過於冒險?我的理解是,或許有點冒險,但我們仍是基於要呈現真實,或許可以換一個角度來想,這些紀錄片真的是在模糊邊界嗎?還是只是再呈現真相的一個複雜性?又或許將自己限縮在單一的紀錄片呈現方式,是否才是遠離現實?我覺得電影是以一個最真實的方式來了解一個人的生活。

我故鄉裡的一個詩人,當他讀到千年古詩時,讓他最感驚訝的,不是艱深的詞彙,而是在此刻的我們還能讀的懂那些詞句。很重要的是,紀錄片是一種藝術形式,當然有它藝術性的自由度。我把影展當作一種實驗,從中研究它的藝術性與批判性的調和,影展可以讓我們對於電影的認知有更多批判性的了解,在此架構下,我們亦能重新審視電影與真實之間的關聯性。

 

吳凡:

大家是如何看待重演的?覺得他假?還是它是另種方式呈現真實?曾經有一位紀錄片導演,因為利用重演的方式拍攝,而時常備受質問,他回答:「不是因為我想利用重演技法,而是一切都是重演。」當一個事件進入人的思考意識再傳達出來時,就是種重演。

 

【觀眾提問】

觀眾:

能否提供多一些對於重演在紀錄片歷史上的介紹?重演到底是再重現真實,還是只是一種試探?

 

Mads MIKKELSEN

重演其實是讓影片增加一種沉思的過程,是重現過去而非呈現過去紀錄片的發展是一直在變化的,從觀眾的想法到紀錄片的策展,也都是一直在變化。所謂真實與表演是一直在衝突的,有趣的是,其中最真實的一位導演,他真實的將攝影機開啟,去拍出被攝者最不真實的一面。

 

觀眾:

請問您如何定義真實與虛構?

 

Mads MIKKELSEN

關於真實與虛構的定義,真實以新文學的角度來看,是事件發生的當下如何表現出來,我們並不會呈現當時有謬誤的內容,而是將查證的內容呈現出來;虛構是很難定義的,因為我們是以一個故事的方式力求真實,所以所謂的虛構,我們無法定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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